同性恋婚姻申请绿卡,批准率会有区别吗?
朱建丞律师事务所
同性恋婚姻申请绿卡,批准率会有区别吗?
2015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在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中判决同性婚姻的权利受到宪法保护,美国全国各州不得立法禁止同性婚姻。至此,同性婚姻在全美各州合法并得到认同,各州同性都是可以结婚领结婚证,并受到法律保护。
1.在美国同性婚姻可以申请配偶绿卡吗?
答案是:完全可以的。因为同性婚姻合法之后,与异性婚姻被同等对待,不存在任何歧视。异性婚姻在移民法之下,是可以申请婚姻绿卡的;同时,根据移民法,并没有明确禁止同性婚姻申请绿卡;那变相而言,同性婚姻也可以申请配偶婚姻绿卡。
2.同性婚姻申请绿卡,与异性婚姻在批准率上会有区别吗?
答案是:美国移民局对于所有婚姻绿卡所需要提供的文件证据,要求是一样的;审核标准也是一致的,不会有任何歧视。
一般婚姻绿卡批准的要求是,递交证据证明婚姻的真实性,证据包括:水电网费单(Utility Bill)、共同居住的证明如房产证,汽车证明、照片、证人证词、共同医疗保险、共同报税、共同银行账户月结单等所有两人共同名字的文件证据。
所以,即使是同性婚姻,申请绿卡也是需要满足以上的标准。唯一可能不同的是,如果双方有共同的孩子,移民局一般会更倾向于相信婚姻的真实性;而这一点有可能是同性婚姻不具备的。
变相而言,同性婚姻申请绿卡可能需要提供更确凿有力的证据,以此证明婚姻的真实性。
3.如移民面谈时遭遇歧视该怎么办
美国宪法尤其是13和14修正法明确禁止歧视,但歧视在我们的生活中依旧是无孔不入的,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平权抗议活动。
在移民面谈时,我们确实有碰到过客人被移民官盘问很过分的问题,包括移民官会问:你们上一次性交的地点在哪里?
如碰到这类让申请人感到不适的问题,可以完全提出反对并要求见该移民官的上级;这种情况下,面谈会终止,移民官的上级会从隔壁过来,审查整个面谈是否存在歧视或过分的问题,并决定面谈是否继续。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申请者会感到很紧张,不懂法律,所以无法及时对移民官的过分问题提出抗议,这时律师的作用就凸显了。这也是我们经常说的,移民面谈如需律师陪同,律师其实是做不了什么事的因为无法帮你回答问题,但律师的威慑作用是很大的。
4.移民局突击家访的概率很高吗
答案是:概率不高,但命中率高。此话怎讲呢?因为移民局每天收到的申请成上百万,所以根本没有这么多的人手或精力,去对所有申请者进行突击家访。
移民局会筛选性的,对有极大嫌疑的申请者进行突击家访,嫌疑来自于:过去有作假记录,犯罪记录,被人举报,初次面谈被怀疑。这种情况下,一旦移民官员进行家访,往往命中率都很高。
不少华人夫妻选择分开在外州打工,而对于这种夫妻不居住在一起的情况,被通过的概率就很少了。有人说:那万一家访的时候我不在家怎么办?
你不需要担心这类问题,移民官会对周围的邻居询问,如:你有见过这对夫妻吗?他们平时都住在一起吗?
最后,律师需要提醒两点:
1) 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在法律上是不存在歧视的。
2)不用考虑得太多,只要实事求是,合理合法,你的申请最终都会被批准。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请致电律师事务所646-518-7998或发送邮件进行免费评估attorney@zhulawfirm.com
朱建丞律师事务所 646-518-7998
联系我们:
客服微信号: b6465187998
24小时联系电话:(646)518-7998
地址:
纽约曼哈顿(7号线直达时代广场-42街):
1441 Broadway 6th Fl (六楼), New York, NY 10018
纽约法拉盛:
136-40 39th Ave Suite 204, Flushing, NY 11354
公司邮箱: attorney@zhulawfirm.com
公司网站: www.zhulawfirm.com
事务所介绍:
美国朱建丞国际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是一家精办刑事、民事、移民于一体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世界中心曼哈顿时代广场,分所位于华人最密集的地区法拉盛。本所律师拥有美国各州及联邦法庭执照。7天24小时咨询服务。各州24小时特快保释。我们致力于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华人落地生根。如有需要帮助,可随时联系我们。
业务范围:
赔偿:车祸赔偿 医疗赔偿 工伤赔偿 意外伤害 建筑伤害 滑倒跌伤
刑事:紧急保释 毒品大麻 按摩卖淫 偷窃抢劫 酒驾车祸 信用卡诈骗
民事:商业诈骗 诉讼仲裁 经济纠纷 租房纠纷 跨国离婚 破产减债
商业:海关贸易 公司成立 股东协议 生意买卖 商业并购 商标专利
移民:O1 L1 K1 H1 I-601豁免 递解令 政治庇护 亲属移民 投资移民 杰出人才
地产:地产过户房产交易商业过户商铺租售商铺买卖商业贷款房东房客纠纷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 Law Offices of Zhu & Associates
朱建丞律师事务所保留宣传资料的所有权,转载请注明出处。文中内容仅针对普遍情况的讨论,如有具体个案或特殊情况,请联络我们。